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三项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 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以上事项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伍东向先生、吉明先生、林青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伍东向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4、吉明先生、林青女士、张杰女士、朱伟先生、王仁东先生、黄键先生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正、王晓东 、王军生 、唐天云、潘承伟 、廖南钢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