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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21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4 月 19 日(星期日)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15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13 日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4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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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228,807,0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96%。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136,418,411 股,占公司内资
股股份的 40.25%;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92,388,688 股,
占公司外资股股份的 35.0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28,253,441 股,占总股本的 37.87%。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5,864,753 股,占公司内资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09%;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92,388,688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02%。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53,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19%。
    其中:内资股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53,658 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 0.1634%;
外资股股东 0 人。
    (四)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819,09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35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伍东向先
生、吉明先生、林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
    1.01、选举伍东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票数                228,789,499                    99.9923%
    其中:A 股股东      136,400,811                    99.9871%
           B 股股东     92,388,688                    100.0000%
           中小股东      801,498                       97.8513%



    1.02、选举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票数                228,721,699                    99.9627%
    其中:A 股股东      136,333,011                    99.9374%
           B 股股东     92,388,688                    100.0000%
           中小股东      733,698                       89.5739%



    1.03、选举林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票数                228,721,699                    99.9627%
    其中:A 股股东      136,333,011                    99.9374%
      B 股股东          92,388,688                    100.0000%
      中小股东           733,698                       89.5739%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彭斯琦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彭斯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票数                228,721,699                    99.9627%
    其中:A 股股东      136,333,011                    99.9374%
           B 股股东     92,388,688                    100.0000%
           中小股东      733,698                       89.57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宋昱颉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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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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