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5-04-28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380022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1
2、 附表 3
告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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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380022 号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
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深南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
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南电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南电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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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南电公司 201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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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占用方 占 用 方 与 上 市 公 上 市 公 司 核 算 2014 年 期 初 占 2014 年 度 占 用 2014 年 度 偿 还 2014 年 期 末 占 占 用 形 成 原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类别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额 用资金余额 因
控 股 股 东 、实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
法计
小人
其他关联人
及其附属企
小业计
深 南 电 (中 山 )电 力 有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2,072.85 3,397.76 1,976.95 63,493.66 资 金 拆 借
限公司
占用
深 南 电 (东 莞 )唯 美 电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233.57 10,680.10 6,238.82 10,674.85 资 金 拆 借
力有限公司
占用
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139.66 1,594.83 4,918.79 815.70 代 垫 费 用 及 非 经 营 性
上市公司的 公司市深中房地产开
中山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7,479.88 30,044.65 23,272.43 84,252.10 资 金 拆 借
资金拆借
子公司及其 发有限公司 占用
附属企业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771.77 592.28 9,364.05 资 金 拆 借 非经营性
资置业有限公司 占用
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5,224.39 82,757.18 24,672.32 2,860.46 代 垫 费 用 非经营性
公司 能 源 (新 加 坡 )有
深南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1.23 21.23 代 垫 费 用
限公司
占用
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49 1.70 0.08 8.11 代 垫 费 用 非经营性
小计 —— —— —— 103,501.06 129,068.50 61,079.39 171,490.16 —— 占用
总计 —— —— —— 103,501.06 129,068.50 61,079.39 171,490.16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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