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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5-12-2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南山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方式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副总经理张杰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同意聘任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会秘书。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 、王晓东、王军生、唐天云 、潘承伟 、廖南钢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