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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4-21  

						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1
    (六)股权登记日:A/B 股股权登记日均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
权登记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
司股票方可参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为有效。)
    8、审议《关于 2016 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 2016 年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中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议案号                                议案内容

                                    2
    议案 11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议案 11 中子议案 1       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第 1、3、4、5、6、7、8、9、10、11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 2、3、4、5、6、7、8、9 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和《深圳南山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二)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7:00 时
    (四)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三)联系人:谢仰炎、江媛媛
    (四)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六、十七楼
    (五)邮政编码:518053

                                         3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037
    (二)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6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时和13:00-15:00
    时。
    (四)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五)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六)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南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一次性表决           100 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元


                                        5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元

     议案 3          关于 2015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00 元

     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的议案                   4.00 元

     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元

     议案 6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 元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7.00 元

     议案 8          关于 2016 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                       8.00 元

     议案 9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9.00 元

     议案 10         关于董事长 2016 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10.00 元

     议案 11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议案 11 中子议案 1       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01 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10 号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于不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为“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
权。具体如下: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在 “委托数量” 项
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1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 1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
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数量(股)

       议案 11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

      非独立董事选举(可表决的股份总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

                                            6
 议案 11 中子议案 1      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xx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
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时。
    (二)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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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人出席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
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关于 2015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6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 2016 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董事长 2016 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议案 11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议案 11 中子议案 1         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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