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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6-30  

						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A、B 股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股
票代码:000037、200037)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确认本
次停牌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 年 6 月 22 日和 29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2016-036)。以上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司原预计在首次停
牌后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即: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现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即
在 2016 年 7 月 29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向 9 家意向重组单位发出了《意向重组方邀标书》,
拟通过邀标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符合以下法规要求以及符合
财务、业务与行业方面的资格条件的意向重组方:
      1、意向重组方及拟注入的资产应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
      2、如拟注入资产总额超过上市公司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告期末资产总额 100%并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意向重组方应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重
组方的有关规定。
      4、意向重组方应符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重组方的有关规定。
      5、意向重组方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
      发出《意向重组方邀标书》后,公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配合意向
重组单位开展现场考察和相关资料查询等前期工作,并会同有关各方做好评标准备
工作。由于未到截标时间,公司尚未收到意向重组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因此尚无法
确定交易对手方、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情况等具体事项,也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后 5 个
交易日内,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及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
      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
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        92,123,248      15.28%       B股
  2    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                 73,666,824      12.22%         A股
  3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5,106,130      10.80%         A股
  4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9,159,257        1.52%        A股
  5    曾颖                                  5,921,670        0.98%        B股
  6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5,294,887        0.88%        B股
       GUOTAI JUNAN
 7     SECURITIES(HONGKONG)                  4,828,678        0.80%        B股
       LIMITED
 8     BOCI SECURITIES LIMITED               4,353,014        0.72%        B股
 9     张和平                                4,351,900        0.72%        A股
 10    YAO XIU GUANG                         3,939,000        0.65%        B股
 备注:1、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继续停牌的原因、预计复牌时间及承诺事项
      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由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采用邀标方式选择交易对手方,目前尚未到截止投标时间,且评标工
作及相关方案的论证、商讨等事项涉及工作量较大,所以相关工作难以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并实现公司股票复牌。
      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
及有关各方将在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尽快确定重组方和重组预案。公司预计在 2016 年 7 月 29 日前严格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
最晚将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
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
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以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根据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提交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