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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6-09-0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ST 南电
A(000037.SZ)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5 月 30 日)的收盘价为 12.49
元/股,之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4 月 29 日)的收盘价为 11.35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0.04%;*ST 南电 B(200037.SZ)
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5 月 30 日)的收盘价为 5.32 港元/股,之前
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4 月 29 日)的收盘价为 4.82 港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0.37%;同期深证综指(399106.SZ)累计涨幅
为-4.01%,申万燃机发电(851613.SI)指数累计涨幅为 4.6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A 价格波动
为 14.05%,未超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A 价格波动为
5.44%,未超过 2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B 价格波动为 14.38%,未
超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B 价格波动为 5.77%,未超过
2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ST 南电 A
与*ST 南电 B 在股价重大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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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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