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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函2016-09-07  

						                   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
式出售其持有的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开发”)75%
股权及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置业”)75%的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公司作为标的资产的出售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合法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为第
三方代持股权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担保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
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等任何限制、阻滞或禁
止被转让的情形。

    2、本公司承诺,因本公司无权处置标的资产,或因标的资产权属存在其他
权利受限的情况致使标的资产无法进行转让或办理必要的变更手续的,本公司愿
意就因此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该项责任在经有权司法部门依其职
权确认后,本公司将向相关方承担相应责任。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深中开发及深中置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
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次交易的诉讼、仲裁或行政
处罚。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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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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