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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09-07  

						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6-07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A、B 股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开市
起开始停牌。公司于 5 月 31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
032)。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
034),确认本次停牌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6 月 30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6)。8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公告》、《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51、2016-053)。8 月 31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以上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处于自 2016 年 5 月 31 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及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而申请的股票停牌期内。
    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转让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各 75%股权工作的议案》并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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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出
售公司持有的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75%股权与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75%股权。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与公司引
进意向重组方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系两个相互独立的事项,不存在互为前提条件的
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
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
(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交所将对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后,公司股
票原则上继续停牌应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但由于公司仍处于自 2016 年 5 月 31 日
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申请的股票停牌期内,公司股票将继续停
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会同相关各方尽快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事项进展公告。本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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