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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09-10  

						股票简称:*ST南电A、*ST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6-07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A、B股股票简称:*ST
南电A、*ST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开市起开
始停牌。公司于5月3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6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6月
1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确认本
次停牌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6月22日和29日,公司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2016-036)。6月30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7)。
7月7日、14日、21日和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8、2016-041、2016-042、2016-044)。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8
月5日和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2016-048)。8月13日,公司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6-051)。8月20日和2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6-054、2016-063)。8月31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9月3日,公司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9月7日,公司披露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四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2016-069、2016-070、2016-071)和《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等各项文件。
以上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期工作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参与和配合下,会同有关各方继
续与意向重组方China Gas Holdings Limited(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就重组
方案和相关事宜进行谈判。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会
同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以期早日确定重组方案。
    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涉及出售公司所持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
公司与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75%股权事项的十一项议案和《关于开
展公司T102-0011、T102-0155土地收储相关工作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9月7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各项公告和文件,
公告编号:2016-068、2016-069、2016-070、2016-071)。目前,公司正按照董
事会决议开展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工作,履行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
牌转让股权的有关手续。由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该事项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该项重大资产出售与引进意向重组方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系两
个相互独立的事项,不存在互为前提条件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
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
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后,公司股票原则上继
续停牌应不超过10个交易日。但由于公司仍处于自2016年5月31日起因筹划重大
事项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申请的股票停牌期内,鉴于本次引进意向重组方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预计将在2016年11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引进意
向重组方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如果公司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即:在2016年11月30日前)仍未能召开董事
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
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
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
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
    鉴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