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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1-02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6-09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A、B 股股权登记日均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截止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1
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11 月 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 A、B 股,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
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七)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审议《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转让价格
   2、保证金和支付方式
   3、交易条件
   4、过渡期损益归属
   5、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及各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审议《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五)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六)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七)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股权转让先决条件的<股权转让协
议> 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八)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九)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审议《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一)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
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基础资料及报备等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二)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三)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3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
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考
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
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3)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6-094)。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17:00 时
    (四)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1)。

                                     4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三)联系人:谢仰炎、江媛媛
(四)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六、十七楼
(五)邮政编码:518053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037
     (二)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00

议案 3.1   转让价格                                                        3.01

议案 3.2   保证金和支付方式                                                3.02

议案 3.3   交易条件                                                        3.03

议案 3.4   过渡期损益归属                                                  3.04

议案 3.5   决议有效期                                                      3.05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草案)》
 议案 4                                                                    4.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议案 6                                                                    6.00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股权转让先决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议案 7                                                                    7.00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
 议案 8                                                                    8.00
           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9.00


                                          6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议案 10                                                                  10.00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
议案 11                                                                  11.00
            告所涉及的基础资料及报备等事项的议案

议案 1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议案 13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13.00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议案 14                                                                  14.00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
议案 15                                                                  15.00
            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时 和13:00-15:00
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时,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 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7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8
附件 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人出席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
室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议案 3.1    转让价格

 议案 3.2    保证金和支付方式

 议案 3.3    交易条件

 议案 3.4    过渡期损益归属

 议案 3.5    决议有效期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
  议案 4
             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议案 6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股权转让先决条件的《股
  议案 7
             权转让协议》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议案 8
             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议案 9
             的议案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议案 10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9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议案 11
          资产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基础资料及报备等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
议案 12
          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议案 13
          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议案 14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议案 15
          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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