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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8  

						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及
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星期
五)下午 16:00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8 人,实际到会监事 8 人。会议由赵祥智监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 2016 年
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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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6,694,835.46 元(人民币,下同)。截至 2016 年底,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为 644,271,987.22 元。
    2、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 50%以上。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同意公司在 2016 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3、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原则。
      (二)……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盈利的主要原因为转让所持深中置业公司和深中开发公司
各 75%股权的收益,该项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虽然 2016 年度通过出售下属非电
力企业股权和全面实施开源节流而实现了扭亏为盈,但未能根本性解决公司主营业
务亏损的问题,公司依然面临持续经营的困难。
    2017 年,公司将本着“挖潜增效、降本争盈”的核心经营理念,多管齐下,以
争取多发电、努力降气价、减少贷款规模、降低财务费用为主要手段,力争实现年
度经营目标,为扭转多年经营亏损的局面、彻底摆脱经营困境而继续拼搏。但目前
的燃机发电行业形势并不乐观,发电补贴政策取消、发电成本依然较高、争取发电
量的难度较大等因素给公司的后续经营和现金流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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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鉴于公司依然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现金流尚不充裕,无法满足公司《章
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件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 2016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尽管公司在 2016 年通过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实现了盈利,但公司经营压力
仍然巨大。因此,同意公司将未分配利润 644,271,987.22 元全额用于归还银行贷
款,以降低资金风险和财务费用。
    5、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原则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16 年
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未发
现参与编制和审议上述文件的有关人员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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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 2017 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 2017 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热
电联产供热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1、同意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东莞公司”)投
资热电联产供热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 5,989 万元;
    2、同意对深南电东莞公司董事长在热电联产供热改造项目总投资额度范围内
签署项目相关合同及文件的授权。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热电联产供热改造工程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该议案获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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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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