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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电A: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2017-04-12  

						 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2014年度、
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于2016年4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深南电A、深南电B”变更为“*ST南电A、*ST
南电B”,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单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48510001号),公司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74,088,977.85元(人民币,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1,942,713,902.92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306,694,835.46元。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0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并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需
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
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等议案。 3月27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
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3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及
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各项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2016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07、2017-009、2017-011、2017-013)。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深交所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同时要求年报审计机
构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问询函》提出
的问题开展核实工作并编制回复报告,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亦按照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待公司收到全部
的证明文件后,将向深交所正式提交回复报告。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
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
潮资讯网。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