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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意见2017-08-1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南山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深
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
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了审
阅。经认真审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以上议案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陈玉辉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3、李新威先生、陈玉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同意推
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李   正、王晓东、王军生、唐天云、潘承伟、廖南钢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