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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南山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事务所是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其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及监管机
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能
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莫建民、陈泽桐、杜伟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