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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1-02-0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序 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
        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平台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股东通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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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表决权。
        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

        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四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2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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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

                                           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四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应当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基本情况。                             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公司董事和
    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若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份比例低于 30%时,公司董事和非职工代表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累积 监事的选举采用直接投票的方法,每位董事、

    表决选票数等于其所拥有的由表决权的股 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按照公司《章

    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 程》第八十二条规定,采用每一股份享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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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之积,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 票表决权的非累积投票制,并应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票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
                                         权的 1/2 以上通过。
    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所有董事候选人或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累积表决

                                           选票数等于其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

                                           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集中投向

                                           某一位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任

                                           意分配给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得

                                           票多者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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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         第四十六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
                                            和程序为:
    和程序为: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一)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
                                            照应选董事人数,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候选董
    围内,按照应选董事人数,由董事会决议
                                            事名单后,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候选董事名单后,以提案方式提请股 按照应选监事人数,由监事会决议通过候选

    东大会表决;按照应选监事人数,由监事 监事名单后,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会决议通过候选监事名单后,以提案方式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董事、监事候选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人提案,但提名的候选董事、监事人数不得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多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
    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董事、监事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
4   候选人提案,但提名的候选董事、监事人
                                            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
    数不得多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          会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但提名的候选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多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

    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         董事、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

    股东大会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但提 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
                                         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
    名的候选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多于应选独立
                                         (如适用)。
    董事人数。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

                                            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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