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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相关事
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胡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第 1 页 共2页
不存在利益冲突。
    3、同意胡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莫建民、陈泽桐、杜              伟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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