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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04-0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 3        第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届满,连选可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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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任不得超过 6 年。
       两届。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列职权……               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     (八)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
       范围内,决定应由董事会审 一十五条规定或者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议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易等事项;                   ……
           ……                     (十七)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
                                配方案,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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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年金方案;
                                    (十八)统筹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
                                建立健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审
                                议公司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研究
                                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十九)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和有效实施,审议批准公司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股东大会授予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议以下所列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董事 的或者对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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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行使该等职权,应建立严 投资、购买资产、出售资产、资产抵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1
    (一)审议批准公司未     对外捐赠及其他重大事项,应建立严
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二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条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
标准的其他全部担保事项;     司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
    (二)审议批准未达到     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其他担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购     保事项;
买、出售资产的重大事项,         (二)对于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
前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     任一标准的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产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有关     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
的资产,但若因进行资产置     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
换而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产的,则应包含在内;         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
    (三)审议批准未达到     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投     重大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资的重大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涉及
     ( 四)审议批准未达到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财务资
                             的,以较高者为准);
助的重大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五)审议批准未达到
                             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达到以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下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事
                             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项: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关联交易;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六)公司与合并报表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2
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外,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董事       万元;
会审批程序。本章程所指交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易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
票上市规则》第 9.1 条确定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的交易;本章程第一百一十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为负值
六条第(二)、(三)、(四)   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项所指重大事项,参照《深            (三) 审议批准未达到公司《章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
则》第 9.2 条规定的标准进      审议标准的其他财务资助事项;
行确定一百一十六条;                (四)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七)本章程及股东大      发生的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会授权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       (不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
权。                           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绝对金额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 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
                               准;
                                    (五)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
                               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
                               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发生公司《章程》第四
                               十一条第(十七)款规定的关联交易
                               事项时,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
                               但达到下列任一标准的,由董事会审
                               议批准: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
                               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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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
                                  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外,
                                  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
                                  序。
                                       (八)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           第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下列职权:                    权:
         ……                          ……
         (七)提名公司董事会          (七)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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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提名      董事会聘任;提名审计风控部负责人,
    审计管理部负责人,由公司      由董事会聘任;
    聘任;                             ……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          第十四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
    提议后 10 日内, 召集和主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
    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
         (一)代表 1/10 以上表   持董事会会议。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
    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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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
    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
    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
    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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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董事会书面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       括以下内容:
     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会议的时间、地点、会         (二)会议期限;
     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会议的召开方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议
     案);
           会议召集人、临时会议
7    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的要求;
           发出通知的日期。
           董事会口头会议通知至
     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
     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简要说明。
           第二十七条 对于公司          第二十七条 对于公司拟与关联
     拟进行的所涉金额在人民币       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       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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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         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       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
     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
     告,作为判断依据。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秘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
     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
10   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       做好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
     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
                                    5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   召集人姓名;
的时间、地点;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   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
持人;                      姓名;
     (三)董事亲自出席和       (三)会议议程;
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董事发言要点;
     (四)会议议程、会议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
审议的议案、每位董事对有    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
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    或弃权的票数)。
见;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
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
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
票数);
     (六)与会董事认为应
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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