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9-3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
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企业会
1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
第 12 号-债务重组》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
准。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
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
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2
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
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
的披露。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 2019 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 号文件的编报
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规定,我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并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
更部分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