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纺织A: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法》、《证券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
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纺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
次会议审议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谢峰阵、徐伟文、蒲雪英、刘树红、秦卫共
计 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57,1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5.73 元/股;原激励对象
杨建君共计 1 人因退休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5,7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14 元/股。综
上,公司拟对上述 6 名激励对象共计持有的 62,91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回购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何祚文、蔡元庆、王恺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