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 公告编号:2020-3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
公司拟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年
度审计费用总额为 82.8 万元(含税),公司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审
计行业的收费标准,与致同所协商确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分项费用
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公司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
充分考察,认为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
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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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基于审计工作
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要求,经与中勤万信事先沟通,公司将不再续聘中勤万
信为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勤万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
公司对中勤万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
的感谢。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
特广场 5 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
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
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
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
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于 2012 年成立,负责人为苏洋,已取得深圳市
财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701)。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字楼 1401-1406,目前拥有 400 余名员
工,其中,注册会计师 80 人。深圳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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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8
年至今为 5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至今为 5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净资产 1.23 亿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94 家,收费总额 2.58 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 178.18 亿元,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陈志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年,李瑶(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李继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
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
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六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
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
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
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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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
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诚信情
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 7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理由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
条件,聘任致同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议案审
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
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年度审计
费用总额为 82.8 万元(含税);同意公司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审计
行业的收费标准,与致同所协商确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分项费用并
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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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
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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