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深纺织A:关于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2022-07-13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2-2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1 月,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作为有限合伙

人与兰溪市锦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新投资”)等其他有限合伙人

签署了《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了

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基金”或“产业基金”)。

基金总规模 5,000 万元人民币,盛波光电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

出 资 2,850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57%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2017-55 号)

以及《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2018-05 号)。

    为优化战略布局,补充流动资金,盛波光电与杭州元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元贞投资”)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签署了《关于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盛波光电所持有的长兴基金份额,

按照 2,850 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予元贞投资。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公司将退出

长兴基金,不再持有长兴基金的合伙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事项已经盛波光电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

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元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吴永锭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7 日

    注册地址:上城区元帅庙后 88-1 号 190 室

    注册资金:1,000 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元贞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

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兰溪市锦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规模:5,000 万元人民币

    4、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开发区明珠路 1278 号长兴世贸大厦 A

楼 11 层 1113-8 室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份额结构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前,长兴基金合伙人份额持有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锦新投资          普通合伙人             650         13.00%    现金出资
   盛波光电          有限合伙人            2,850        57.00%    现金出资
     应剑平          有限合伙人             500         10.00%    现金出资
     唐亚平          有限合伙人             500         10.00%    现金出资
     李远卓          有限合伙人             500         10.00%    现金出资
                                       2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公司将退出长兴基金,不再持有长兴基金的有限合伙

份额,长兴基金合伙人份额持有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锦新投资    普通合伙人            650            13.00%     现金出资
    元贞投资    有限合伙人          2,850            57.00%     现金出资
      应剑平    有限合伙人            500            10.00%     现金出资
      唐亚平    有限合伙人            500            10.00%     现金出资
      李远卓    有限合伙人            500            10.00%     现金出资

    (三)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为盛波光电持有的长兴基金 57%出资份额,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合伙企业协议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合

伙人权利的条款。本次转让长兴基金全部出资份额事项已取得长兴基金其他合伙

人的同意,并经长兴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长兴基金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杭州元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的财产份额

    转让方持有的长兴基金 57%的财产份额(对应长兴基金出资额 2,850 万元)。

    (三)标的份额转让价款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份额转让的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2,850 万元。

    (四)标的份额转让的交割事项

    双方确认并同意,转让方将目标份额经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或其指定方名

下之日为本次份额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受让方

或其指定方即享有目标份额对应的全部财产权利及权益,并承担相应的合伙人义

务。

    (五)相关费用安排

    双方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应自行承担其就本次份额转让按照法律

法规应当由其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其参与本次份额

                                   3
转让所产生的全部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的费用)。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

租赁等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布局,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及实际经营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盛波光电

目前资金的整体安排,有利于促使其现金回流、增加可支配资金,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备查文件

    《关于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