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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纺织A: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        公告编号:2023-0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2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3 号深纺大厦 A 座六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尹可非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5 人 , 代 表 股 份
251,151,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83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1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50,198,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52,67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88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251,151,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83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50,198,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52,67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88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弃权 弃权比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反对比例
             (股)                                        (股)   例
与会全体
         251,151,244 250,879,543 99.8918%   94,200   0.0375%   177,501 0.0707%
  股东
 其中:
         251,151,244 250,879,543 99.8918%   94,200   0.0375%   177,501 0.0707%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0          0          0%        0        0%        0       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弃权 弃权比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反对比例
             (股)                                        (股) 例

                                     2
                                                                 177,50
中小股东 17,081,808 16,810,107 98.4094%    94,200     0.5515%          1.0391%
                                                                    1
其中:                                                           177,50
         17,081,808 16,810,107 98.4094%    94,200     0.5515%          1.0391%
A 股股东                                                            1

B 股股东       0        0          0%         0          0%           0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席元、洪艺琛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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