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独立董事意见2014-08-2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确保了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也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成本
或其他支出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2、公司一直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也没有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所有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进行担
保,并且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获得通过后才予以实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亚英
郭万达
林 斌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