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7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5-05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和传
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本公司 201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本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本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本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4,529,385.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04,953,611.77 元,减提取 10%盈余公积

2,452,938.55 元,减派发 2013 年度股利人民币 22,707,297.15 元后,2014 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04,322,761.53 元。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56,909,9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2,707,297.15 元,2014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

元整(35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以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

科技南十二路的 T205-0033 土地及方大科技大厦(深房地字第 4000213951 号)作为抵押担

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

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和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方大新材料”)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3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

为准。

    本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

(6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
转授信给方大建科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元),转授信

需由本公司、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自动化使用,转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 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和方大建科提供担保。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申请、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

件。

       7、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亿壹仟万元整

(71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 元)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 元)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15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自动化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元)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8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 元)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

明有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 元)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 元)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五)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壹年。

    上述五家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均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

同为准。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8、本公司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

券,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借款。
    2014年3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

的议案》因一年未实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为谨慎起见,本次《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重新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实施。

    9、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本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本公司 2015 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为 130 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12、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获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4 年度报告全文》、《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15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 年度报告摘要》、《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
公告》、《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5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 2-8 项、11-12 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