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5-03-2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方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方大集团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山证券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通过现场检查、访谈、资料审阅等多种方式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工作包括:参加公司定期会议,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核查每月的银行
对账单;核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走访企业,了
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针对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及时核查并发表
独立意见等。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0年5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720号文“关
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1亿股新股。公司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
47,945,2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30元。截至2010年6月25日止,
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349,9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586,87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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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南验字
[2010]第19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670.41万元,其
中2010年度使用金额2,571.17万元,2011年度使用金额13,328.35万元,2012年
度使用金额11,155.84万元,2013年度使用金额3,615.05万元;2013年公司以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743.7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69.65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滋生的利息874.07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1,132.27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1,118.6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3.64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60.64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431.05万元。
(2)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协议公司决定将节余募
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150,302.3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期无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的款项。
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1,431.05万元,以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227.64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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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7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2011年7月29日公司修改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节能幕墙及光电幕墙扩产项目”和“地铁屏蔽门
扩产项目”均已投产,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了使公司产业布局更趋合理,缩短公司管理半径,降低管理成本,2010
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能幕墙及光电
幕墙扩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将节能幕墙及光电幕墙扩
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2012年3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议案,将地铁屏蔽门扩产项目的6,000万元资金转入节
能幕墙及光电幕墙扩产项目。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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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2012年2月16日,公司已
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2年8月15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全部转入募集资金
专户。
2012年8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继续使用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2月4日,公司
已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2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继续使用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7月15日,公司
已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27,437,151.69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5,150,302.3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3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议案,将地
铁屏蔽门扩产项目的6,000万元资金转入节能幕墙及光电幕墙扩产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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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八、公司有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有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方大集团2014年度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方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
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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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黎辉 崔 垒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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