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 2014 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 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