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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2015-06-10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1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及 2015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决议,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 9.85 元/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9,000 万
股(含 9,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5,600 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56,909,9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2,707,297.15 元,2014 年度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发布《方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18)。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现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

    1、本次发行调整前发行价格不低于 9.85 元/股,按照“调整后发行底价=调
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息”的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 9.82 元/股。

    根据公司与邦林科技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邦林科技
出资 20,160 万元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发
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因此,邦林科技认购底价亦随之调整。

    2、根据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与调整后发行底价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上限 9,000 万股,因此,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不进行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