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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24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48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和
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6 人,独立董事郭万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黄亚英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熊建明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本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将本公司持有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抵押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和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大置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整
(1,500,000,000.00 元)、期限为八年,用于方大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并以方大城城市
更新改造项目的土地作为抵押担保。该担保事项已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办理完毕。
    目前,因本公司办理方大城城市更新项目预售许可证的需要,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协商,解除方大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土地抵押,改为以本公司持有的方
大置业的股权作为抵押担保,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订
有关合同及文件。该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全部议案获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将本公司持有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的股权作为抵押担保的公告》详见 2015 年 10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