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07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5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以
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 7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额度担保的议案》:
因本公司方大广场项目计划于 2015 年年底前预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置业”)为购买方大广场项目的购房客户
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购房客户与银行签订单笔购房借
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的抵押生效之日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方大置业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文件。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额度担保的公告》、《关于召
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11 月 7 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