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2、候选人未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人员或在禁入期内的情形; 3、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增补邓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亚英 郭万达 林 斌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