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5 年度报告和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 2015 年度报告和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并 列席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和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和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 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和 2016 年 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