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12-17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4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82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184,931
股,发行价格为1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899,992.60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
10,030,772.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869,219.88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15日
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累计已投入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万元)
(万元)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13MWp 分布式
1 10,898.00 5,050.38
光伏发电项目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20MWp 分布式
2 16,800.00 201.30
光伏发电项目
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车场
3 5,292.00 1,955.73
棚顶 6.3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996.92 12,996.92
合计 45,986.92 20,204.33
三、 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利用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
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加,公司通过以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利用2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87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
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
成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