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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6-12-1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方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前提下,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
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法定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郭万达




                林   斌




                邓   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