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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3-21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0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2015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15]18号),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文件精神,公司可以选择执行此规定,也可以

继续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为了更加合理体现公司购买铝期货对于风

险管理的作用,公司选择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

   2、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号),该规定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

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将影响公司购买铝期货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的会计

处理,根据文件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进行追溯调整,亦对公司今后的资产和损益情况

无重大影响。

    (一) 适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的影响

     公司为应对未来原材料现货价格上涨,导致的采购支出增加,买入铝期货合同作为套

期工具,被套项目为铝板采购远期交易,属于“现金流量套期”。

    公司在套期关系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载明下列事项:风险管理目

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

认定; 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

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

    变更前,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为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比率没有超过80%至125%的范围,

认定套期高度有效。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股东权益,套

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变更后,将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

失中不超过被套期项目累计预计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部分作为有效套期部分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套期工具现金流量变动大于或小于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为套期无效部分计

入当期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科目中确认的套期
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入“原材料”等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 “套期工具”科目期末借贷方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衍生金融资

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中列示,“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

目中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科目当期发生额在“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所属的“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项目中列示。

     (二)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

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待转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

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两项会计政策, 均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变更上述两项会计政策。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