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方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方大集团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 普 通 股 32,184,931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14.6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69,899,992.60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10,030,772.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9,869,219.88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15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6年度使用金额 2016 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2,072,475.3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9,969,219.88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元,临时性投资理财产品41,00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072,475.3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 129,969,219.88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临时性投资理财产品 41,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827,524.6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29日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6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 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8110301015200104050 专用账户 1,693,291.37 建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44250100000700000304 专用账户 1,184,933.49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755931039910803 专用账户 14,542,541.00 合计 17,420,765.8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95,250.48元(其中2016年 度利息收入595,250.48元),已扣除手续费2,009.23元(其中2016年度手续费 2,009.23元)。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出具了《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350ZA0078号),发表意见认为:方大集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方式,对方大集团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调阅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查阅募集资金台账, 查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文件,并将上述资料文件进行审慎核对;审阅 公司董事会、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及其他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展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方大集团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 3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45,986.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04.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04.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投 是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总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资总额 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1) (2)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13MWp 否 10,898.00 10,898.00 5,050.35 5,050.35 46.34% 2016 年 6 月 28 日 567.44 是 否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20MWp 暂无法计 不适 否 16,800.00 16,800.00 201.23 201.23 1.20% 2018 年 6 月 30 日 是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算 用 3、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 车场棚顶 6.3MWp 分布式光伏 否 3,612.00 3,612.00 1,955.66 1,955.66 54.14% 2016 年 5 月 8 日 281.77 是 否 发电项目一期 4.3MWp 工程 4、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 暂无法计 不适 车场棚顶 6.3MWp 分布式光伏 否 1,680.00 1,680.00 - - 0.00% 2018 年 6 月 30 日 是 算 用 发电项目二期 2MWp 工程 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996.92 12,996.92 12,996.92 12,996.92 100.00% 合计 — 45,986.92 45,986.92 20,204.16 20,204.16 — — 849.2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由于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已发生了较大变化,预期收益降低,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 5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建设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20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 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车场棚顶 6.3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两项目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公司认为需要时再使用自有资金建设。公司会继续密切关注国家相关 政策的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确定公司未来新能源光伏产业的发展。该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已发生了较大变化,预期收益降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250 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66,449,952.50 元 。 8 月 3 日 , 公司 以 募集 资 金置 换已预 先 投入 募 集资 金 项目 的自筹 资 金 66,449,952.50 元。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利用 2 亿元的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使用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2016 年 9 月 2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 万元购 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16799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10 月 27 日赎回,产生投资收益 3.5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6 年 9 月 2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100 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16801 期人民币结构 性”理财产品,2017 年 1 月 4 日赎回,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约产生投资收益 30.3 万元; 2016 年 9 月 2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400 万元购买招商银行“步步生金 8688”理财产品,11 月 28 日赎回 100 万,12 月 15 日赎回 3,300 万,产生投资收益 14 万元。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13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车场棚顶 6.3MWp 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3MWp 工程已完工,募集资金结余主要是部分工程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7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战果 丁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