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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2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1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和传

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本公司方大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推举熊建明先

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2、聘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1)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总裁;

    (2)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周志刚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3)经熊建明总裁提名,聘任林克槟先生、魏越兴先生、周志刚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

    3、选举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郭万达先生、林克槟

先生和周志刚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4、选举郭晋龙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选举邓磊先生和林克槟先

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5、选举郭万达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选举邓磊先生和熊

建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6、关于审议本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1)常设机构:总裁办公室、发展规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

监察部、技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证券部、法务部、行政部。

    (2)非常设机构:安全委员会、技术委员会。

    上述各项议案获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
    附: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熊建明:男,60 岁,工商管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及南昌大

学兼职教授。本公司创始人。曾任职于江西省机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蛇口区管理

局等单位,曾任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

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促进会创会

会长、深圳市江西商会会长、深圳市南山区工商联主席、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名誉会长等职。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59,771 股。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林克槟:男,40 岁,大学本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1999 年 5 月进入公司工

作,未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魏越兴:男,49 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 年 4 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公司”)设计师、设计院

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方大建科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股东共青城时利和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在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4、周志刚:男,55 岁,大学本科学历。1994 年 3 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人力资

源部部长、营销总部部长、企业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未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