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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4-1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料合法。经审阅各位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郭万达




       邓   磊




       郭晋龙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