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4-24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公告编号:2018-1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18 年 5 月 4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18 年 5 月 4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5 月 4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1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 12 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1、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2、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3、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案 4、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 5、审议《本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提案 6、审议《本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提案 7、审议《本公司 2018 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17 年度述职。
特别说明:
(1)以上第 6 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2)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
年度报告全文》、《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中。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0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审议《本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审议《本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6.00 √
及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7.00 审议《本公司 2018 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商出具的有
效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 12 路方大大厦 20 楼邮政编码:518057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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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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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序号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1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2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3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案 4 审议《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 5 审议《本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本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案 6
及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提案 7 审议《本公司 2018 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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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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