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3-8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8)第 350ZA0119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大集团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方大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方大集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 们结合方大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方大集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 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方大集团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昭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高升 中国北京 二O一八年 四 月二十日 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2,184,931股,发行价格为1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899,992.60元, 扣除新股发行费用10,030,772.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869,219.88元。上述 资金于2016年7月15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07.25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996.92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临时性投资 理财产品4,1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82.75万元(未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 除手续费净额59.3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3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538.35万元,将未使用募集资金和完工项 目结余资金总计23,244.40万元(未含利息收入、理财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116.3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45.60万元,按募投 用途补充流动资金12,996.92万元,将未使用募集资金和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23,244.40万元,无尚未使用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29日经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6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 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销户日期 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8110 3010 1520 0104 050 专用账户 2017-5-17 建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4425 0100 0007 0000 0304 专用账户 2017-4-21 4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7559 3103 9910 803 专用账户 2017-4-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2017年4月11日分别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未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将已投资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上述议案,本年度 内将未使用募集资金和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总计23,360.7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 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116.3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付款条 件和日期,待质保期届满后,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募投项目中设备、工程质保 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分别于2017年4月和5月注销。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月24日 5 附表 1: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45,986.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82.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244.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244.4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986.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55% 是否已 项目可行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3)=(2)/(1) 态日期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2016 年 6 月 否 10,898.00 6,750.35 1,700.00 6,750.35 100.00% 994.15 是 否 13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8 日 2、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是 16,800.00 201.23 201.2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20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 车停车场棚顶 6.3MWp 分布 2016 年 5 月 否 3,612.00 2,794.02 838.35 2,794.02 100.00% 363.80 是 否 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3MWp 8日 工程 4、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 车停车场棚顶 6.3MWp 分布 是 1,68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2MWp 工程 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996.92 36,241.32 23,244.40 36,241.3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45,986.92 25,782.75 45,986.92 — — 1,357.95 — — 45,986.92 6 由于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已发生了较大变化,预期收益降低,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2017 年 4 月 11 日分别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将已投资完工的募集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金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建设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20MWp 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和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车场棚顶 6.3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两项 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公司认为需要时再使用自有资金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已发生了较大变化,预期收益降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2017 年 4 月 11 日分别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的议案》和《关于将已投资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年度 内将未使用募集资金和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总计 23,360.79 万元(包括利息和理财收入)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250 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66,449,952.50 元。8 月 3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66,449,952.50 元。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利用 2 亿元的闲置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 2016 年于 12 月 19 日使用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2016 年 9 月 2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 万元购 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16799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10 月 27 日赎回,产生投资收益 3.5 万元;2016 年 9 月 2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100 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16801 期 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17 年 1 月 4 日赎回,产生投资收益 31.27 万元;2016 年 9 月 28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400 万元购买招商银行“步步生金 8688”理财产品,11 月 28 日赎回 100 万, 12 月 15 日赎回 3300 万,产生投资收益 14 万元。2017 年 1 月 25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 购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17082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3 月 1 日赎回 1000 万,产生投 资收益 2.97 万元。2017 年 1 月 25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17083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5 月 10 日赎回 1000 万,产生投资收益 9.78 万元。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13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车场棚顶 6.3MWp 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3MWp 工程已完工,募集资金结余主要是部分工程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条 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