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01-3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本规则中所有“董事会” 均改为“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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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规则中所有“董事长” 均改为“董事局主席”
第十四条 …… 第十四条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和
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
表决并作出决议。 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应当向召集人书面提供持有
3 公司 3%以上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股东通过
委托方式联合提出提案的,委托股东应当向被委托
股东出具有效的书面授权文件。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将提案
函、授权委托书、证明股东身份的书面有效证件等
相关文件在本章程规定期限内送达召集人。
第十七条 …… 第十七条 ……
股东大会拟讨论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大会拟讨论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
4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四)五年内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四)三年内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三十二条 …… 第三十二条 ……
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在足额选出全部 7 名董事(包 董事局换届选举时,在足额选出全部 7 名董事(包
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后,新一届董事会开 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
始履行职责。否则,上一届董事会应当依照法律、 后,新一届董事局开始履行职责。否则,上一届董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事局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行职责,直至重新选出下一届全部 7 名董事会成员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重新选出下一届
(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全部 7 名董事局成员。
5 …… ……
监事会换届选举时,在足额选出全部 3 名监事(包 监事会换届选举时,在足额选出全部 3 名监事(包
括职工代表监事)后,新一届监事会开始履行职责。 括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后,新一届监
否则,上一届监事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事会开始履行职责。否则,上一届监事会应当依照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重新选出下一届全部 3 名监事会成员(包括职工代 继续履行职责,直至重新选出下一届全部 3 名监事
表监事)。 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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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
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与《公司章程》具同等法律效应,经本公司股东大
6 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方大集团
审议通过)同时废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废止。
方大集团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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