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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公告编号:2019-1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
所”)下发的《关于对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
第 3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就关注函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将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问题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9 年
1 月修订)》的第 15 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规定,董事会关于
业绩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应当列明导致经营业绩出现重大变动的具体原
因,如业绩变动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还需特别说明。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未
能在业绩预告中披露 2018 年利润增长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已在《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披露了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79.13% -109.72% ,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原因
是: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业务订单、收入、利润增长;报告期内深圳方大广场项
目 1#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第二条第十七款“二、非
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的规定,公司《2018 年度业绩预增
公告》中披露的“深圳方大广场项目 1#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已将其作为 2018 年利润增长的
主要原因在《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和说明。
    公司按相关规定披露了《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使用了专业性较强的会
计术语,有的投资者未能充分理解到“深圳方大广场项目 1#楼确认为投资性房
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即为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到披露的信息内容通俗易懂。
    问题二、2018 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2.40 亿元,同比
增长 3 倍有余。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5 亿元,存货跌价损失 6,493 万元。
此外,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后为 7.11 亿元,同比下降 25%。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在业绩预告中仅披露“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业务”“深圳方大
           广场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影响业绩变动因素,未能充分披露其他导致业
           绩发生重大变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该等信息披露行为是否存在不完
           整、不准确等情形。
                 回复:
                 1、2018 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2.40 亿元。
                 1.1 公司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65 亿元。主要系计提了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15,504.37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的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度外部经
           济环境转差,资金紧张,收款难度加大,致使应收账款总额增加 15,474.63 万元,
           应收账款账龄随之延长,从而导致多计提坏账准备 3,649.10 万元;由于个别应
           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加大,预计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
           性原则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导致增加坏账准备 11,369.75 万元。上述应收款项
           不存在公司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本年度及上年度应收账款分类结构如下(单位:元):
                             2018 期末余额                        2017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增减      坏账准备增减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082,115,648.39    13,065,923.26    984,591,278.62     11,633,960.33    97,524,369.77     1,431,962.93
1至2年            401,968,099.93      21,020,394.92    600,749,666.72     30,751,974.81    -198,781,566.79   -9,731,579.89
2至3年            436,756,513.66      71,350,948.10    308,450,295.06     62,128,109.75    128,306,218.60    9,222,838.35
3至4年            111,421,602.78      33,586,546.63    98,684,305.24      29,769,355.47    12,737,297.54     3,817,191.16
4至5年            53,720,020.01       26,883,040.01    46,128,901.11      23,088,620.23    7,591,118.90      3,794,419.78
5 年以上          73,480,073.50       73,480,073.50    45,523,896.03      45,523,896.03    27,956,177.47     27,956,177.47
账龄组合小计      2,159,461,958.27    239,386,926.42   2,084,128,342.78   202,895,916.62   75,333,615.49     36,491,009.80
全额计提款项      127,037,156.92      127,037,156.92   13,339,659.73      13,339,659.73    113,697,497.19    113,697,497.19
本期核销款项导
                                                                                            4,855,195.81      4,855,195.81
致的增减变动
以银行按揭付款
方式销售的房地    0.00                0.00             39,140,000.00      0.00             -39,140,000.00    0.00
产应收款项
合计              2,286,499,115.19    366,424,083.34   2,136,608,002.51   216,235,576.35   154,746,308.49    155,043,702.80

                 1.2 存货跌价损失 6493 万元。主要系公司深圳方大广场项目按规定由政府
           回购的创新型产业用房,政府核定的回购价格远低于公司成本价,因此计提了存
           货跌价准备 6,277.80 万元。
                 2、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后为 7.11 亿元,同比下降 25%,
           主要系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毛利较上年增加 10,730.35 万元,房地产业务毛利较
           上年减少 32,925.24 万元,其他产业毛利变动情况详见下表;房地产业务毛利减
         少一方面因销售收入减少 21,367.70 万元,导致毛利减少 15,863.03 万元;另一
         方面,报告期内因深圳方大广场项目在办理产权证时需按政府相关规定交纳增值
         收益,故对方大广场项目计提了对应的增值收益 17,062.21 万元,导致毛利减少
         17,062.21 万元。(见下表)
                 公司产品毛利变动表(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毛利       毛利
主要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变动额      变动率
幕墙系统及材料    201,070.40   172,092.93    28,977.47   165,368.88   147,121.76   18,247.12   10,730.35    58.81%
房地产            69,751.81    38,950.09     30,801.72    91,119.51   27,392.55    63,726.96   -32,925.24   -51.67%
地铁屏蔽门        29,768.70    21,979.46     7,789.24     33,939.99   24,608.79     9,331.19   -1,541.96    -16.52%
其他              4,277.11     772.32        3,504.79     4,318.71      700.79      3,617.92    -113.13     -3.13%
合计              304,868.02   233,794.80   71,073.21    294,747.08   199,823.89   94,923.19   -23,849.98   -25.13%

                 3、公司披露的《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显示,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79.13%-109.72%,利润发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是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业务订单、收入、利润增长,深圳方大广场项目 1#楼确
         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非经常性损益。除上述
         导致公司 2018 年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外,没有其他导致公司 2018 年利润大
         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在《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对 2018 年度利润增长的
         主要原因均做了披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以及房地产毛利减少没有
         影响公司 2018 年业绩预增公告的利润增长方向、区间、主要原因。公司信息披
         露不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等情形。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认真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问题三、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股价在 1 月 16 日、17 日连续涨停,达到
         异常波动情形。你公司于 1 月 18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预
         计 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约为 20.5 亿至 24 亿元,同比增长 79.13%--109.72%”,
         并表示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此后,你公司股价继
         续在 1 月 18 日、19 日连续涨停。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2019 年 1 月修订)》的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格式》规定,异常波动公告应重点核实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及实际情况是否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请你
         公司详细说明在股价连续上涨期间仍未能充分揭示报告期净利润增长主要来自
         非经常性损益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大幅下降事实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已披露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是: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业务订单、收入、利润增长;深圳方大广场项目 1#楼
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文相关规定,深圳方大广场项目 1#楼确认为投资
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已将
其作为 2018 年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在《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进行了
披露和说明。
    在公司股价连续上涨期间,公司已核查除已披露的导致公司 2018 年利润大
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方向和区间外,没有其他导致公司 2018 年利润大幅增长的
主要原因。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增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按相关规定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在披露时使用了专业性
较强的会计术语,有的投资者未充分理解到“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确认为投资
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即为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将进
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对于披露的信息内容在保证准确性的基础上做到通俗易
懂,同时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问题四、请你公司结合前述问题 1、问题 2 和问题 3 的回复,详细说明在股
价发生大幅波动情况下,你公司的前述信息披露行为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
误导投资者、利用信息披露操纵股价等情形。
    回复:公司在 1 月 16 日的《2018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已披露了公司 2018
年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方向和区间,没有其他导致公司 2018 年利润大幅
增长的主要原因未披露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者、利用信
息披露操纵股价等情形。
    问题五、请你公司详尽核查并说明 2018 年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等的内幕
信息保密情况,是否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露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息披
露原则的情形;同时,详细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敏感期买卖你公司股
票的情况,并向我部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回复: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露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
息披露原则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大股东不存在敏
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已报备深交所。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