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3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9-22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8 日以
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关于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的议案。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向深圳天骥兴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短期财务借
款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6个月(具体借款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年化利
率8.00%,款项到期连本带息一次性归还,并由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杨洪先生及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志平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共7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借款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