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0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料合法。经审阅各
位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
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
二、关于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实行岗位薪
金制与绩效奖金相结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与公司的发
展水平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
效,同意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郭晋龙
黄亚英
曹钟雄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