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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5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
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 7
人,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详见本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钢、玻璃和其
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
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
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其中基金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本
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
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
行性分析》、《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 金 进 行 证 券 投 资 的 公 告 》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香 港 商 报 》( 英 文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