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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22-03-3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条款
 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通讯             缺席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            委托出                        出席股
独立董事                          方式参             董事    两次未亲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席董事                        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             会次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郭晋龙        6           3          3         0      0        否         1
 黄亚英        6           3          3         0      0        否         1
 曹钟雄        6           3          3         0      0        否         1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缺席次
              具体职务      会专门委员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未亲自列
  姓名                                                       数(次)
                            会次数(次) (次)     (次)              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主
 郭晋龙                           5         5         0        0         否
                 任
           薪酬考核委员
 黄亚英    会主任、审计           6         6         0        0         否
             委员会委员
           发展战略委员
 曹钟雄    会委员、薪酬           3         3         0        0         否
             考核委员会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是否提出异议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之前,能够认
      真细致地审阅会议材料,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就有关材料、议程、议案进行深
      入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实地查看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利用
      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
      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
      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
      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
      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
      具了独立、公正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
      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类
    发表时间                                      事项
                                                                                        型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 2021 年度审计
2021 年 3 月 19 日
                      机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
                      易
                      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筹划工作、转让控股子     同意
2021 年 5 月 14 日
                      公司部分股权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利用经济、企
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审计机构聘任、利润分配、
对外担保、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
核,为董事会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