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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30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2-05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1、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
    3、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3,557,724,397.5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22,168,142.53 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
币8,853,095.9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82,911,974.38元,减提取10%
盈余公积885,309.59元后,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290,879,760.7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693,711.35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现
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6、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 2022 年 3 月 18 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
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要求,出具了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75 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公司或子公司对自身提供自有物业抵押担保等各种担保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
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
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预计担保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近一期经审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关联
                                     计资产负债                          期经审计净资
                              例                  (亿元)   (亿元)                   担保
                                        率                                  产比例

方大集团      深圳市方大
股份有限      建科集团有    100%      68.99%       34.2        50          90.51%       否
  公司          限公司

方大集团      方大智源科
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    83.10%    68.11%       10.5        16          28.96%       否
  公司          公司
方大集团      方大新材料
股份有限      (江西)有    100%      45.13%       1.65         3           5.43%       否
  公司          限公司

方大集团      上海方大智
股份有限      建科技有限    100%      49.74%       0.35        1.5          2.72%       否
  公司          公司

方大集团      成都方大建
股份有限      筑科技有限    100%      75.72%         0          1           1.81%       否
  公司          公司

方大集团      深圳市方大
股份有限      置业发展有    100%      58.07%       14.7         0           0.00%       否
  公司          限公司

方大集团      深圳市前海
股份有限      科创源软件    83.10%    26.09%        0.2        0.5          0.91%       否
  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方
大建科集      方大集团股     0%       20.62%         0          3           5.43%       否
团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

                     合计                          61.6        75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括目前担保余额中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到期需续期的担
   保金额以及新增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
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担保单位和
被担保单位之间(包括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8、本公司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聘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9、本公司 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
    10、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
为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上述各项议案均获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 2-5、7、8 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