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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 、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20-06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6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6日。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6
日 9:15 至 2020 年 8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 2020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的最后交
易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8 楼公司会议
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良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2020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第 1 页 共 6 页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
西安赛格康鸿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和网络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68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24,098,453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950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
                                                          61
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5,737,282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1.5909%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
                                                          7
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8,361,171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3.39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2.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7
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868,917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70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第 2 页 共 6 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
                                                        1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7,100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0.001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
                                                        6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851,817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3456%


   3.网络投票情况

                           3.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1
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23,229,536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8799%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60
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5,720,182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1.5892%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1
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7,509,354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3.0469%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4.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第 3 页 共 6 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66
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23,972,453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9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5
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742,917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601%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61
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23,229,536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8799%


    (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西安赛
格康鸿置业有限公司 55%股权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本公司股份 700,618,7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7%),赛格集团作
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第 4 页 共 6 页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议相应股                         议相应股
   股数(股)          相应股份类       股数(股)                      股数(股)
                                                         份类别的                         份类别的
                       别的比例(%)
                                                         比例(%)                        比例(%)

股数:    22,768,442    94.4809%       股数:   1,200    0.0050%     股数:   1,328,811   5.5141%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14,407,271    91.5487%                1,200    0.0076%              1,328,811   8.4437%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8,361,1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                                   股:                          股:
 小于                                   小于                          小于
5%股东                                 5%股东                        5%股东
          22,642,442    93.9581%                1,200    0.0050%              1,328,811   5.5141%
占总投                                 占总投                        占总投
票比例                                 票比例                        票比例
 小于                                   小于                          小于
5%股东                                 5%股东                        5%股东
占中小    22,642,442    94.4519%       占中小   1,200    0.0050%     占中小   1,328,811   5.5431%
股东投                                 股东投                        股东投
票比例                                 票比例                        票比例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挂牌转让
及后续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 1 的表决通过是议案 2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 1 已获得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2 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议相应股                         议相应股
   股数(股)          相应股份类       股数(股)                      股数(股)
                                                         份类别的                         份类别的
                       别的比例(%)
                                                         比例(%)                        比例(%)

股数:    22,768,442    94.4809%       股数:   1,200    0.0050%     股数:   1,328,811   5.5141%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14,407,271    91.5487%                1,200    0.0076%              1,328,811   8.4437%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8,361,1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                                   股:                          股:


                                          第 5 页 共 6 页
 小于                              小于                         小于
5%股东                            5%股东                       5%股东
          22,642,442   93.9581%            1,200   0.0050%              1,328,811   5.5141%
占总投                            占总投                       占总投
票比例                            票比例                       票比例
 小于                              小于                         小于
5%股东                            5%股东                       5%股东
占中小    22,642,442   94.4519%   占中小   1,200   0.0050%     占中小   1,328,811   5.5431%
股东投                            股东投                       股东投
票比例                            票比例                       票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刘方誉、苏悦羚。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
    (二)《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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