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宁通信B: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9-03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
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准
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上述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
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46,475,656.0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87,544,115.36
                                          应收账款             941,068,459.35
                                          应付票据              84,374,916.9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27,403,870.61
                                          应付账款             743,028,953.62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41,953.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1,953.00
减:资产减值损失          3,030,783.16   加:资产减值损失   -3,030,783.16

    2、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
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
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
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三)审议程序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会计准则及相
关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

                                    2
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