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议案资料, 我们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 在保 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 现发表以 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0年4月13日 第 1 页 共 1 页